品牌上市但保持家族控制

1993corporate

1993 年 Hermès 在巴黎证券交易所上市,但家族通过多层控股结构保持绝对控制。上市不为套现,而为筹资支持全球扩张。

判断

Hermès 的上市决策提供了一种'第三条路'——既不完全私有(会限制资本获取),也不完全公众化(会导致季度压力的短视)。它在资本市场的效率和家族长期视野之间找到了精巧的平衡。

影响

Hermès 股价在 30 年间持续跑赢大多数上市奢侈品集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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